《近代上海风云录》之十九----从《新生案》到《七君子案》

一、《新生案》缘起

杜重远创办的《新生》杂志

193579日上午,坐落在上海浙江北路上的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外面,三四百人簇拥在法院门口,大批工部局巡捕房探捕如临大敌,守在法院大门外,阻止人们入内。法院里面的刑事审判庭上,十余名法警全副武装地站立在两旁,戒备森严,旁听席上坐满了人,在前排特别席上,几个日本官员和日本报纸的记者趾高气扬地坐在那里。此刻,一场令全上海关注的审判正在进行。

杜重远肖像

此案被告是沪上《新生》杂志的负责人杜重远。杜重远本是吉林怀德县人,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后投身实业,在沈阳创办了肇新窑业公司,曾任辽宁省总商会会长。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三省沦于日本侵略者之手,杜重远不愿在日寇的铁蹄下做亡国奴,遂迁居上海,同时积极支援抗日救亡运动,参与组织了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并担任常务理事。在支援马占山抗日活动中,杜重远同社会活动家、进步出版家邹韬奋相识,并成为好友。1933年底邹韬奋主持编辑出版的《生活》周刊因刊登宣传抗日救国,批评国民党政府不抵抗政策的文章,公开支持蒋光鼐、蔡廷锴在福建建立福建人民政府,被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勒令停刊。《生活》周刊被查禁后,受邹韬奋委托担任主编的胡愈之想起了邹韬奋的好友杜重远,因杜重远在国民党上层有不少关系,同上海淞沪警备司令蔡劲军又是旧友,由他出面办一刊物,该无问题。胡愈之将此设想同杜重远一谈,杜重远满口答应,于是一份新的杂志《新生》周刊创刊。新创办的杂志之所以定名为《新生》,实际上隐喻它是已遭查禁的《生活》周刊的接替者。所以新的刊物出版后,读者心里都明白,它是又一个《生活》周刊,故纷纷订阅,销售数量反而比《生活》周刊更多。

《新生》周刊创办后,在胡愈之主持下,继续以犀利泼辣的文章揭露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阴谋,鼓动人们踊跃投身于抗日救国的热潮。为此它不单受到国民党书报审查机关的严密审查,还引起日本方面的注意,千方百计寻找机会,以对《新生》周刊下毒手。   

193554日,这天出版的《新生》周刊刊登了一篇题为“闲话皇帝”的文章。这篇文章漫谈各国帝制,分析英、日等君主立宪国家皇帝的权威问题,写到日本的皇帝,文章写道:

日本的天皇是一个生物学家,对于做皇帝,因为世袭的关系,他不得不做,一切的事虽也奉天皇的名义而行,其实早作不得主,接见外宾的时候,用得着天皇;阅兵的时候,用得着天皇;举行什么大典的时候,用得着天皇,此外天皇便被人民所忘记了。日本的军部、资产阶级,是日本的真正统治者。上面已经说过:现在日本的天皇是一位喜欢研究生物学的,假如他不是做着皇帝,常有许多不相干的事来寻着他,他在生物学上的成绩也许比现在还要多些,据说他已在生物学上发明了很多东西,在学术上,这是一个很大的损失。然而眼下的日本却是舍不得丢弃‘天皇’这一个古董,自然,对于现阶段的日本的统治上,是有很大帮助的,这就是企图用天皇来缓和一切内部各阶层的冲突,和掩饰了一部分人的罪恶。

本来,文章所发表的议论,很普通,也很符合实际情况,然对《新生》周刊窥视已久的日本侵略者见到这样一篇文章,便乘机兴风作浪。

55日,上海日文报纸以头版头条新闻宣称《新生》周刊“侮辱天皇”,一批日本浪人受日本报纸报道的刺激,在虹口街头游行、骚乱。公共租界当局对日本浪人的骚乱不加干涉和阻止,却临时实行戒严,一度使形势十分紧张。

日本驻沪总领事石射猪太郎也向上海市长吴铁城提出抗议,指责《新生》周刊刊登“闲话皇帝”是对日本天皇的“大不敬”,气势汹汹地提出三项要求:一、由国民党政府向日本方面谢罪;二、禁止《新生》周刊继续出版;三、惩办《新生》周刊主编及“闲话皇帝”的作者。

实际上,《新生》周刊发表“闲话皇帝”的文章,完全按照国民党当局的规定,经过国民党“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日本驻沪领事的抗议,使国民党政府和国民党中央党部十分惊慌,立即训令上海市政府向日本领事馆并通过日本领事馆向日本政府道歉,撤换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封闭《新生》周刊。接到国民党中央党部的训令,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童行白、潘公展等人连夜赶到福州路3844号三楼《新生》周刊编辑部,要求交出经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的刊物清样,企图消灭能说明真相的证据。他们还“敦促”杜重远到法庭接受审判,“关照”他在法庭上不许说文章刊登是经过国民党审查通过的。童行白等人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他们向《新生》周刊编辑人员交代说:“这样,以违反审查法而判处罚款,以免引起政府间更大的纠纷。至于罚金嘛,可以由我们出……”

《新生》周刊胡愈之等人,料到国民党会搞阴谋,因此早巳商量好将经国民党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审查的杂志清样存放到银行保险库,以备万一,所以尽管国民党用尽了威胁、利诱等手法,却始终未拿到这份清样。这份历史的见证,一直完好地保存到解放后,移交给上海邹韬奋纪念馆。

国民党上海市政府接到训令后,一面由吴铁城出面向石射总领事表示道歉,答应对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一面指令上海市公安局惩办《新生》周刊。

66日,上海市公安局致函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并附上载有“闲话皇帝”一文的《新生》周刊,把它作为罪证,要求高二分院对杂志负责人和该文作者依法处罚。628日,高二分院侦查庭发出传票,传讯《新生》周刊主编杜重远和“闲话皇帝”一文的作者易水,因杜重远、易水均不在,结果由杂志的一位办事员到庭。630日,杜重远从江西返回上海,第二天就被高二分院传讯。高二分院侦查庭在经过一番讯问后,令杜重远交纳保证金500元,并由保人薛迪光担保随叫随到,方获释回家。

高二分院在侦讯杜重远之后,即由检察官拟具起诉书,援引国民党新旧刑法中关于诽谤罪、妨碍友邦元首名誉等条文,要求法庭从重处断。尽管官方对此案开庭严密封锁,但国民党当局将处罚《新生》周刊主编的消息仍不胫而走,上海民众对《新生》周刊案的结局极为关注,故79日高二分院开庭审判那天,法院内外异乎寻常地挤满了人。

二、法庭内外的抗议

法庭上,审判正在进行。审判长连连发问,有意引导“闲话皇帝”一文断定日本天皇是傀儡即是犯了诽谤罪。杜重远理直气壮地答道:“种种描写皇帝的文章我在各国杂志上都看到过,有些描写情形远胜于此稿,但从来没有听说因此而获罪,本院却指控犯有诽谤罪,实无道理。”杜重远停顿了一下,环顾四周,接着说道:“我与日本天皇从无怨仇,我本是日本留学生,在日本生活多年,日本有我的教师和朋友,我绝不至于攻击日本某私人,我要反对的是侵略中国的帝国主义,此又何罪之有?”杜重远义正词严的回答,有力地驳斥了法庭强加给他的罪名。

当法庭进行辩论时,针对检察官的指控,杜重远的辩护律师吴凯声开始发言,他说:这一期的《新生》周刊出版时,杜重远恰好不在上海,而《新生》周刊因按期出版的缘故,稿件常有不足,届时以外稿凑入,并非必须经主要编辑过目,因此,此案杜重远不应负法律责任。吴凯声又辩护说:“‘闲话皇帝’一文对日本天皇并无轻蔑之处,而是极端恭维,这种以一般帝国君权为对象而研讨学理的小品文字,同损害他人名誉的做法显然有别,所以起诉书提出的公然侮辱罪不能成立。”

法庭经过一番辩论之后,法官退庭评议。尽管杜重远的陈述和辩护律师的辩护清楚地指出了起诉书的指控不能成立,但法庭仍宣告判决杜重远犯散布文字共同诽谤罪,处徒刑一年两个月,这时辩护律师吴凯声要求法庭改处罚金,并请求将杜重远交予原保人,然法官均予拒绝,并断然宣布此案不得上诉。此语一出,旁听席上顿时骚动起来,人们对国民党法庭公然媚日,作出如此不公正的判决极其愤懑。当场有一部分旁听者振臂高呼口号,抗议法庭的无理判决。正当抗议的口号声此起彼伏时,不知从哪儿飘出许多传单,上面赫然写着:“打倒无耻汉奸!”“反对摧残文化!”“打倒卖国政府!”法庭上秩序顿时大乱,经庭外巡捕房探捕和庭内法警合力镇压,一场抗议才被驱散。但是法庭上的抗议虽然被驱散了,法庭外民众的抗议掀起了阵阵高潮。

711日,先由《大光报》发表了题为《<新生>周刊案判决之可耻》的社论,社论愤激地指出:《新生》周刊事件之发生,纯为日本人藉词侵略,而法院判决“如此不平,如此胡闹,如此卑劣,诚令全中国人闻之,亦都为之欲哭无泪”,“有此可耻之判决,则不能不谓为尽暴露中国人之耻辱与夫中国法庭之胡闹矣”。出版界人士闻讯专门组织了杜案后援会,为争取杜重远无罪开释进行活动。上海律师公会和一些工商界著名人士也纷纷呈文司法部和上海市商会等,抨击高二分院的判决是“曲解法律,蔑视人权”,吁请有关方面“主持公道”,“予以纠正”。

抗议和声援的行动从上海掀起,迅速遍及国内外。

菲律宾岷里拉中华商会专门致电《申报》,严厉指责高二分院“竟不惜弃刑曲大权,为媚敌国固宠工具”,表示此案判决如此不公,岂特国人痛心,将使外侨有所借口,今后治外法权之取消,羞无希望,呼吁“海内外各报馆各机关一致抗争,俾此文字冤狱,得以平反”,“使世界人士,知中国虽弱,犹有尊重法律之民”,同时还特地从菲律宾直接给杜重远汇款1000元,作为援助上诉的费用。

此时由受中共地下党影响的一些进步人士组织的“新生读者会”,向社会散发了“告全国民众书”,严肃地向人们揭露了《新生》周刊案的实质。“告全国民众书”指出,日本侵占了中国的领土,削弱了中国的国民经济,还不够,还要更进一步奴化中国,恰巧《新生》周刊是中国销路最大的抗日刊物,杜重远先生是最著名的抗日爱国志士,因此日本帝国主义故意找了这一篇短文当作把柄,来打击中国的抗日舆论,消灭中国的文化独立。所以《新生》周刊事件,决不仅仅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于《新生》周刊或杜重远个人的迫害,而是更进一步向全中国的抗日救国运动及言论出版自由凶猛地进攻。“告全国民众书”响亮地喊出了“要求民众抗日反帝的言论自由、行动自由”的口号,代表了广大爱国民众抗日反帝和反击国民党法院媚日执法的心声。

三、“假戏真做”

高二分院判决作出的第九天,即718日,在各界人士的声援下,杜重远的夫人侯御之分别向高二分院和南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侯御之在上诉状中声称,高二分院所判杜重远妨害友邦元首名誉罪,法律明明规定,该罪名必须经外国政府或足以代表外国政府之合法请求,方具备追诉条件,而判决书及起诉书均言此案仅由日本驻沪总领事向上海市政府请求,由市政府令公安局转送侦查起诉,日本驻沪总领事既不能视作外国政府代表,上海市政府及公安局也不能以外交部司法行政最高长官自居,如此则追诉条件不具备,既然不具备追诉条件,高二分院不应受理而受理此案,本属违反法律无疑。上诉状还指出,审判时杜重远出示的一些信件,完全证明“闲话皇帝”刊登时杜重远不在上海,而判决书却称“被告自认该文损及友邦元首之尊严”,这是毫无根据的武断。据此,侯御之要求法院撤消原判,改为被告无罪之判决。但第二天高二分院却蛮横无理地驳回了侯御之的上诉。722日,侯御之对高二分院驳回其上诉的裁定向南京最高法院提出抗告。

南京最高法院接到侯御之抗告,一度感到颇为为难。他们从一些途径知道,原来为应付日本方面的抗议,由上海地方法庭对杜重远搞一次假审判,案子以判处罚金了事,谁想到案子一下子弄到高二分院,假戏真做,杜重远被判14个月徒刑事小,此案引起舆论纷纷扬扬事大,一些著名人士已在指责司法机关“曲解法律,蔑视人权”,如此再闹下去,司法机关的名声是个大问题。如今高二分院驳回上诉,事情越搞越僵,在司法界内部也产生不同意见,政府的刑法起草人赵琛日前也公开向报界表示,从法律程序讲,此案完全可以依法上诉,显然高二分院做得太过分了。为此南京最高法院刑事第五庭在911日对侯御之的抗告状作出两项裁定:一、撤消原高二分院驳回上诉的裁定。二、原高二分院对杜重远的判决停止执行。

79日高二分院宣布判处杜重远一年两个月徒刑后的第三天,杜重远即被押至漕河泾江苏第二监狱服刑。9月中旬最高法院的裁定下来,按规定杜重远将再回到高二分院的民事收押所看押。此时杜重远在狱中已被关押了整整两个月,他清楚地知道,即使关押地点不同,但羁押的实质没有多大的区别,因此要求免调押所。但是监狱艰苦的生活条件,使杜重远先生的宿疾加重。经杜重远、侯御之再三申请,11月上旬,法院才勉强准许杜重远到虹桥疗养院医治,但仍由公安局派出侦缉大队员警驻守医院,日夜对杜重远进行监视。

时间一个月一个月过去,转眼到了19368月,即使按照高二分院原先判决的刑期算,杜重远也已被关押了一年又一个月,国民党最高法院眼看再拖下去,不作出明确的最后判决,将使自己十分被动,于是在826日,刑事第五庭对侯御之的上诉作出第三审判决,假惺惺地宣布撤消原判关于刑罪部分,但仍处杜重远对友邦元首散布文字、共同诽谤罪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此时离杜重远服刑期满仅剩13天。

193599日,杜重远从虹桥疗养院获释。国民党法院为献媚于日本帝国主义、镇压人民的抗日呼声而炮制的这一《新生》周刊案,至此终于结束。

然无独有偶,就在这《新生》周刊案结束才几个月,又一桩规模更大的迫害抗日志士的“七君子”案发生了。

四、救国会掀起的抗日救亡运动

19361122日子夜,一阵阵打门声,将刚入睡不久的邹韬奋惊醒。邹韬奋披上一件上衣,走下楼去开门。门一打开,四个人冲进来,其中一个法国人拿着手枪,指着邹韬奋,让翻译问道:“你是谁?”“我是邹韬奋。”“走!跟我们到巡捕房去走一趟。”见此情形,邹韬奋心中明白,他被捕了。前几天就有朋友捎来口信,叫他当心一点,但邹韬奋想自己心胸坦荡,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故不以为然。没想到恶魔真的找上门来了。四个人中,除了法租界巡捕房的探捕和翻译,另两个是国民党上海市公安局的侦探,他们跟着邹韬奋上得楼来,即钻进邹韬奋的书房,东翻西看,结果什么也没找到。邹韬奋就这样被关进了卢家湾法租界公董局巡捕房。

就在这同时,上海市公安局派出的几组侦探,会同租界巡捕房西探,分别将沈钧儒、章乃器、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拘捕。沈钧儒、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四人被押到公共租界静安寺巡捕房,章乃器和史良同邹韬奋一起,关押在卢家湾法租界巡捕房。

沈钧儒等七人在1123日凌晨前后同时被捕,这是国民党蓄谋已久的。原来沈钧儒、邹韬奋、章乃器、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都是全国救国会的领袖人物,一段时间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引起了国民党政府极大的恐惧和恼怒。

1936531日至61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圆明园路女青年会召开成立大会,参加大会的有来自华北、华南、华中及长江流域20余省市60多个救国团体及十九路军代表共70余人。大会通过了救国联合会的章程、《宣言》、《政治纲领》等重要文件,选举了宋庆龄、马相伯、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等40余人为执行委员。715日,沈钧儒、章乃器、陶行知、邹韬奋联名发表了《团结御侮的几个基本条件与最低要求》,指出国民党五年来执行的安内政策,非但没有达到目的,反而使共同的敌人日本得益,呼吁改变国民党先安内后攘外的政策,停止内战,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抗敌。沈钧儒、章乃器、陶行知、邹韬奋联名发表的这篇文章,很快得到了中共中央的肯定。810日,在延安的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和苏维埃政府发表了《致章乃器、陶行知、邹韬奋、沈钧儒及全体救国会员函》,表示:“我们同意你们的宣言纲领和要求,诚恳地愿意与你们合作,与一切愿意参加这一斗争的政派的组织或个人合作,以便如你们纲领与要求上所提出的一样,来共同进行抗日救国的斗争。”918日,是东北被日本关东军入侵五周年纪念日,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原拟在这一天举办盛大的纪念会,并报请当局允准,但随后又被禁止。918日下午3时,当救国会和各团体代表两干余人齐集十六铺前往漕河泾举行“九一八纪念碑奠基典礼”时,被事先布置在那里的荷枪实弹的大批军警阻拦和驱赶,一部分未被驱散的群众行进至老西门时,遭到军警的血腥镇压,结果被捕20余人,伤百余人,史良也被殴伤住院,事后沈钧儒等举行记者招待会,发表通电,向全国揭露了当局这一镇压民众宣传抗日的暴行。

1112日这天,是孙中山诞辰纪念日,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在女青年会举行纪念大会,有千余人参加,沈钧儒、李公朴、章乃器、王造时、沙千里、史良均在会上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高度赞扬孙中山的革命精神。沈钧儒在纪念大会上激动地说:“打开窗子说亮话,现在共产党固然一时消灭国民党不了,国民党也一时消灭不了共产党。按照过去‘剿匪’的经验,我们可以晓得将会是怎样的结果,但抗战却已是万万不能再等待了。只要共产党能够改变反国民党、反政府的策略,恢复孙总理的联共政策,停止一切内战,以共同对外,还会有什么问题呢?”这段时间,上海日商纱厂数万名工人举行反日大罢工已有多日,在这天的纪念会上,罢工工人代表也向与会群众介绍了几天来工人罢工情况,工人群众英勇的斗争,得到大家深切的同情和坚决支持,当场有人捐款400余元,并决定组织罢工后援会,公推沈钧儒主持。会后,罢工后援会为罢工工人开展了募捐,把募来的钱买了米票,送给罢工工人和家属,有力地支援了罢工的进行。

对于救国会的活动,国民党政府一直存有戒心。65日,全国救国联合会成立几天后,上海市长吴铁城在召集上海大中学校校长开会时,就说:“现在有少数野心家组织了一个什么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这里面不过是二三十人在那里包办,哪里说得上是全国联合。这个团体简直是一个反动的东西。”要求那些校长对各学校的救国会组织加以制止。吴铁城后来干脆直接找沈钧儒和章乃器等人谈话,强令他们解散救国会。

救国会发起的抗日救亡运动的声势和威力越来越大,日本方面也不断向国民党当局施加压力,要求取缔抗日运动,逮捕沈钧儒等救国会负责人。1118日,在上海日商纱厂工人大罢工进入高潮时,日本丰田纺织公司船津总津总务就会见上海市长吴铁城和秘书长俞鸿钧,要求取缔隐藏在罢工背后的赤色分子。同一天下午,日本驻沪领事寺崎又会见俞鸿钧,指名道姓地要求逮捕救国会幕后人物沈钧儒、章乃器、李公朴等人,并以正在待命的日本陆战队相威胁。于是,这个逮捕救国会领袖的阴谋终于开始实施。

五、二次被捕

沈钧儒等在捕房看守所冰冷的水门汀地上坐了半夜,当天一早,即被解送到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受审,邹韬奋、章乃器、史良等人则被解送到高三分院受审。审问时,上海市公安局的代表竭力指控沈钧儒等犯有“勾结赤匪”、“鼓动工潮”、“颠覆政府”等罪名,要求准许将他们移提到内地法院。这是国民党政府这几年迫害异己的一贯手段。设在租界内的江苏高等第二、第三分院虽说是国民政府的司法机构,但根据当初同英、法等国签订的协议,凡在租界内拘捕的犯人,非经审讯并有充分证据不得移提到内地法院,只能在租界内判刑和监禁,而国民党政府为直接迫害共产党人,常常向法院提出移提要求,结果使许多在租界内被捕的革命志士惨遭毒手。这次上海市公安局又使用一贯的伎俩,要求移提,然因拘捕匆忙,拿不出什么证据,遭到租界捕房律师的拒绝,于是法院只能裁定将沈钧儒等交付律师保释,改期再讯。当沈钧儒、李公朴、王造时走出法院时,闻讯赶来守候在外面的群众,热烈地向他们鼓掌欢呼。

上海市公安局对此当然不甘罢休,几小时后,一份公函又急送到高二分院,上面写道:“兹据确信,该沈钧儒等有逃亡之虞,应请立予拘案,免生意外。”于是高二分院又发出拘票,在当天深夜再次将沈钧儒等人拘捕。

1123日,沙千里从法院回到家中,母亲病倒在床上,夫人面色苍白而忧伤,孩子们惊恐未定,见到眼前的一切,想起凌晨以来被拘捕到高二分院受审的一幕,沙千里心中感到无比愤懑,救国何罪?国民党政府如此迫害,真是无法无天!他怀着沉重的心情,赶到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把自己承办的几件案子向同事作了交代,又借了些钱,以对付家中的困境,回到家中,已是下午4时。晚饭后,即接到一个电话,说法院已补了拘票,夜里又要将他们提审,要他赶快离开。沙千里立刻打电话向沈钧儒等通报,可惜他们都不在家。此时,沙千里的夫人和母亲都劝他出去躲一躲。10时左右,沙千里决定到朋友家去暂住一夜,不料刚出门,就被几个彪形大汉架走了。而原先在高三分院受审后被当庭取保释放的章乃器,第二天得到消息说法院又发出传票,定于下午4时开庭。当辩护律师张志让把此消息通知章乃器时,他正应邀在宋庆龄家午餐,宋庆龄鉴于以前邓演达被蒋介石背信弃义杀害的先例,意识到章乃器会有危险,劝阻他出庭,安排他住进法国人开的广慈医院避难。故当天下午开庭时章乃器没有到庭,法院宣布改在当夜12时开庭。章乃器在广慈医院得知原先被捕的七人中已有五人被重新拘押,便毅然离开医院到高三分院出庭。章乃器和邹韬奋在高三分院受审后,即被移送上海地方法院,然后被移送上海市公安局,与在公共租界被捕的沈钧儒、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等关押在一起。

就在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等人再次被羁押的同时,国民党上海市政府发出一份布告,指控他们犯有“勾结赤匪”,密谋鼓动上海总罢工,图谋颠覆政府等一系列“罪状”,故“不得不行使紧急处置,以遏乱萌”,为其对抗日之士的迫害寻找根据,蒙骗舆论。

国民党政府逮捕救国会的几位领导人,激起全国各界人士的义愤。1124日,全国救国会首先发表《为沈钧儒等领袖无辜被捕紧急宣言》,27日又发布《为七领袖无辜被捕告当局及国人书》,抗议国民党对七领袖的无理迫害。北平文化教育界人士李达、许德珩、许寿裳等107人也于1124日联名致电南京政府,要求立即释放他们。1126日,宋庆龄也向新闻界发表《为‘七君子’被捕而发表的声明》,对国民党政府的这种违法行为提出抗议。国民党中的有识之士冯玉祥、于右任等,在南京发起了十万人签名营救运动。国民党爱国将领张学良特地专程从西安飞抵洛阳,当面要求蒋介石释放无辜的七位救国会领袖,但遭到蒋介石的拒绝。

六、狱中生活

1124日,沈钧儒等六人被移提后,一直关押在上海市公安局,六个人被关在一个大房间里,周围戒备森严,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日夜在那里站岗,屋子里则由两个特务进行监视,每三小时换一次班,24小时不离人。

来监狱探望的人很多,客厅常告客满,当局开头规定除家属外,禁止接见其他亲友。过了一个多星期,即124日,干脆将沈钧儒等六人送上一辆大汽车押往苏州。

沈钧儒在苏州狱室的墙上悬挂亲书的“还我河山”

沈钧儒等在高唱抗日歌曲

已过花甲之年的沈钧儒,虽然年纪最大,但身体健康,讲话声音洪亮,在几十年的生涯中,经历过多次历史的巨变和革命斗争的磨炼,从年青时参加辛亥革命开始,他没有一天停止过同反动势力的斗争,他参加过护法之役,反对过袁世凯称帝、曹锟贿选,也反对过孙传芳阻碍国民革命。入狱前他是上海法学院教务长,加上他是长者,故被邹韬奋等人称为“家长”。国民党政府这次对他们诸人的迫害看来不会轻易罢休,为此必须作长期的准备。沈钧儒郑重地对大家说:“我们六个人是一个人。有罪大家有罪,无罪大家无罪。羁押大家羁押,释放大家释放。”众人听了,点头称是,并约定,倘若当局要把六人分开羁押,就以绝食来抵抗。

在狱中,他们制定了作息时间表,并且推举管理人员,各司其职。39岁的章乃器因平时从事金融事业,是浙江实业银行副经理,故被推为“会计部主任”,掌管他们几人的伙食、茶叶、草纸等开支。34岁的王造时被推为“文书部主任”,好几次写给检察官请求接见家属的信,都出自他的手笔。35岁的沙千里和34岁的李公朴分别担任“卫生部主任”和“事务部主任”,而4l岁的邹韬奋则被推为“监察”,就这样,沈钧儒他们在国民党的监狱中开始了又一种生活。

邹韬奋在苏州看守所坚持读书和写作

邹韬奋每天勤奋地写作,在狱中几个月,他完成了《经历》第七至第五十一节的写作,补写了《由大瀑布到大工厂》等八篇访问美国的散文,又完成了译述作品《读书偶译》的写作,林林总总,加起来共计50多万字。

早在1123日,七君子被捕的当天,章乃器的夫人胡子婴正在南京,她得到消息后,准备通过陈诚的关系进行营救,但陈诚不在,到西安去了。不久胡子婴见到刚开完紧急会议的冯玉祥,知道蒋介石、陈诚在西安被扣,何应钦等亲日派准备讨伐张学良和杨虎城,而陈果夫、陈立夫则主张枪毙沈钧儒等人,但为冯玉祥阻止,冯玉祥说:“杀了沈钧儒等人,也救不了蒋委员长,却反而堵死了同张、杨谈判的余地,此刻千万不可轻率从事。”冯玉祥这么一说,此项杀人动议没有通过,但苏州看守所门口却增加了宪兵。1123日,史良经高三分院裁定无罪,交保释放后不久,高三分院书记官孙瑛即打电话向她透露,法院又开出传票传他们到案。史良接到警报,立即用电话通知沈钧儒、沙千里等人,叫他们赶快躲避,自己也随即逃离寓所,到恋人陆殿栋的一亲戚家避难。此时她因担任救国会的组织工作,有许多事亟等安排,加上九一八5周年纪念时被军警殴击,身受重伤,咯血未愈,需要休息,故当沈钧儒等再次遭捕,她没有去投案。国民党当局到处张贴布告,悬赏5万元对她进行通缉。一个月后,手头的工作已安排完毕,此时西安事变已和平解决,蒋介石已于1226日飞回南京,国内形势有所缓和,史良决定前往苏州江苏高等法院投案,加入七君子的行列。1230日,史良乘坐的汽车一直开到苏州道前街江苏高等法院门口,法院起初还以为是哪个大法官来了,检察官没想到通缉了一个月的“逃犯”竟然会自动投案。法院将史良羁押于司前街女看守所,与沈钧儒他们羁押的横街看守所相距两三条街,约两千米。史良虽另居囚室,但她始终和“六君子”保持言论和行动上的一致,终使国民党当局无机可乘。

寂寞的狱中生活有时也夹杂着诱惑。一天,狱吏通知被羁押的王造时,说有人专程从南京前来探望。王造时到会见室一看,此人是自己小学时的教师,现任河北省监察的周利生。王造时好生奇怪,已入仕途的周老师怎会赶来探望,一交谈,原来周利生是奉陈立夫之命,前来劝降。

在这段时间,国内外要求释放七君子的呼声不断,国外一些著名人士杜威、爱因斯坦,以及欧美华侨都发电声援。面对要求释放救国会领袖的强烈呼声,国民党反动派骑虎难下,人已经抓起来了,草草释放既不甘心,又怕授人把柄,继续关下去众怒难平,横拖竖拖,到19374月,实在拖不下去了,便拼拼凑凑罗织了一些罪名,以“犯危害民国紧急罪法第六条嫌疑”对七君子正式提起公诉。消息传出,412日,中共中央即发表宣言,宣称沈钧儒等“以坦白之襟怀,热烈之情感,光明磊落之态度,提倡全国团结,共赴国难,停止内战,一致抗日,此实我中华男女之应尽责任与光荣模范,而为中国及全世界人民所敬仰”,要求国民党彻底放弃过去的错误政策,立即释放诸爱国领袖及全体政治犯,并彻底修改《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415日,周恩来亲自致函蒋介石,要求释放七君子,以一新天下耳目。5月,天津各界1600余人委托律师为七君子代拟答辩书,驳斥起诉书之谬误,认定被告无罪。广州7000余大中学生也签名要求宣判七君子无罪。6月上海市民4800余人联名签署请愿书,递交江苏高等法院,要求司法当局撤回起诉,立即恢复七君子之人身自由。613日,上海救国会又发起召开有5000人参加的抗议大会,通过决议,要求无罪释放七君子,取消《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七、法庭斗争

在狱中的沈钧儒等收到指控他们罪名的起诉书,怒不可遏,他们商量对策,按当时法律的规定,每人请三名律师,一共21名律师组成一个强大的辩护团,在法庭上进行合法公开的斗争。同时立即起草《答辩状》,对起诉书进行针锋相对的驳斥。

《答辩状》写好后,由章乃器的夫人胡子婴带到狱外。胡子婴跑了好几家报纸,当时上海各家报纸因受到国民党政府新闻检查的压力,只刊载起诉书,拒不发表《答辩状》。于是胡子婴找到了《大公报》总编张季鸾。《大公报》是当时国内颇有影响的一份民间报纸,总编张季鸾是个老报人,主持大公报编辑已十几年,这些年来本着“不党、不卖、不私、不商”的办报原则,独立经营,不与任何政党派系发生关系,《大公报》倒也发表了不少切中时弊、宣扬抗日的文章,但听说要刊登七君子的《答辩状》,张季鸾亦颇感为难,他对胡子婴说:“我不能发表《答辩状》,不为别的,为的是《大公报》不愿做你们演戏的舞台。”胡子婴听了感到奇怪,问此话怎讲?张季鸾不紧不慢地说:他刚从庐山回来,在庐山亲耳听到行政院副院长叶楚伧对蒋介石说:“先在苏州高等法院对他们审讯一下,然后押解到南京反省院,再由杜月笙把他们保释出来,送到庐山参加会议。”张季鸾说:“你们双方既已在幕后达成了协议,所谓《答辩状》不就是做戏给大家看吗?《大公报》如果再发表《答辩状》,岂不成了你们演戏的舞台?”胡子婴听后,郑重地对张说:“衡山先生(沈钧儒)的为人您是知道的,七君子不但不会写悔过书,进反省院,更会以不吃、不说、不写的办法来抵制国民党的阴谋。叶楚伧所说的事,定会是痴心妄想。”听罢胡子婴的话,张季鸾沉思了很久,最后说道:“好吧,我相信你们,《答辩状》明天就见报。”说完通知编辑部把《答辩状》立即发排。果然,67日,《大公报》发表了七君子的《答辩状》。“以被告等爱国之行为,而诬为害国;以救亡之呼吁,而指为宣传违反三民主义之主义,实属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摧残法律之尊严,妄断历史之功罪。”坚强有力、义正词严的《答辩状》的发表,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611,国民党政府不顾人民的强烈反对,开始对七君子进行审判。这一天沈钧儒等七人被从看守所带到江苏高等法院第一法庭,天下着细雨,法院外黑压压的人群,被宪兵和警察挡在门外。原来临开庭时,法院突然贴出布告,停止公开审判,所有已发出的旁听券一律作废。七君子得到此消息,一致表示,此案无秘密可言,如法院不作公开审理,他们将拒绝答话。辩护律师也同时向书记长表示,如果当事人缄默,律师也将不发表任何意见。还没到开庭就遇到僵局,实出乎法院之预料,法院经过商议,只得同意被告家属和新闻记者入内旁听。

下午l50分,审判正式开始。

第一个受审的是沈钧儒。沈钧儒曾担任上海法学院教育长多年,教出的学生中有不少是法官和律师。

审判长方闻问:你们的宣言是派什么用的?沈钧儒答:是表明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的宗旨的,对民众对政府陈述我们的抗日主张。

问:是作宣传用的吗?

答:也可以说是作宣传用的,是向民众而且也要向政府说明我们全救会的宗旨。次日送宣言给吴市长,也是这个意思。

问:你们所谓联合各党各派是指哪些党派?

答:并没有指定是哪一党哪一派,希望全国各党各派,都放弃成见共同联合起来抗日。当然,凡是中国人,除了汉奸,都在内。

问:联合包括不包括共产党?

答:假使共产党是抗日的,我们认为应该包括在内。我们主张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把抗日的一切力量统一起来。从前蒋委员长说要先安内后攘外,我们主张和平统一,消除内部纠纷,也就是先要安内的意思。

问:你赞成共产主义吗?

答:你问赞成不赞成共产主义,这是很滑稽的。我想请审判长注意这一点:我们从不谈所谓主义,起诉书竟指控被告等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的主义,不知检察官何所依据?如果一定要说被告等宣传什么主义的话,那么,我的主义就是抗日主义,就是救国主义。

问:抗日救国不是共产党的口号吗?

答:共产党吃饭,我们也吃饭,难道共产党抗日,我们就不能抗日吗?

问:那么你同意共产党抗日统一的口号了?

答:我想抗日统一,当然是人人所同意的,如果因为共产党说要抗日,我们就须要说“不抗日”,共产党说统一,我们就须要说“不统一”,这一种说法,是被告所不懂的。

问:你知道你们已被共产党利用么?

答:假使共产党利用我抗日,我甘愿被他们利用,并且不论谁都可以利用我抗日。

沈钧儒在法庭上这一番充满机智的对答,使审判长词穷语短,邹韬奋等人在法庭上也作了有力的申辩,使江苏高等法院企图找到可以对他们定罪的口供和依据的阴谋没有得逞。但主持审判的法官仍不甘心,决定第二天结审时仍按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各判处七君子五年以上徒刑。而沈钧儒、沙千里、史良等人都精通法律,从第一天的审判中,已判断出国民党将一意孤行了。当夜,沈钧儒等人同辩护律师研究,决定先发制人,打乱国民党当局的步骤,连夜写具申请回避状。回避状以合议庭推事“已具成见,不能虚衷听讼”,难求得合法公允之审判为由,要求审判长和推事概行回避,并决定全体辩护律师拒绝出席审理,实行“罢席”。第二天下午,开庭时,律师席上空无一人,法院猝不及防,无可奈何之下,不得不中止开庭。

八、“爱国入狱运动”的影响

当国民党法院正在考虑下一步怎么通过审判给七君子定罪时,宋庆龄等人为援救七君子,发起了一场爱国入狱运动。

625,宋庆龄、何香凝、张天翼、沈兹九、胡子婴、陈波儿等16人发表救国入狱运动宣言。75日,宋庆龄扶病携带简单行李,偕同胡愈之、彭文应等12人,由上海乘车来到苏州江苏高等法院,要求法院对他们也同样收押侦查,并表示“没有圆满结果,终不离法院”。法院对这批投案者,感到茫然不知所措。当晚宋庆龄等人离开苏州返回上海。   

宋庆龄发起的《救国入狱运动宣言》

宋庆龄等发起救国入狱运动期间散发的要求释放七君子的口号单

宋庆龄倡导的救国入狱运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连锁反应,上海电影界著名电影导演和演员应云卫、袁牧之、赵丹、郑君里、白杨等20余人,亦具状江苏高等法院请求收押,表示愿与七君子同受处罚和同享自由。不少大学教授、学生、职员及工商界人士,也签名要求爱国入狱,一时间,救国入狱运动蓬勃兴起。宋庆龄乃至社会人士为七君子案竟然自动要求入狱,消息传到庐山,此时各党派和各界名流应蒋介石之邀在庐山进行谈话会,商讨对日政策,蓬勃兴起的入狱运动在国民党上层圈子里也引起不小的波动。国民党上层圈子里的一些人认为,在平津危急、华北危急、民族危亡迫在眉睫之际,对七君子案再坚持成见,处以刑罚,政府将更陷被动。731日,在国民党政府授意下,江苏高等法院以“沈钧儒等名被告危害民国一案,羁押时逾半载,精神痛苦,家属失其赡养”为词,裁定停止羁押,交保释放。731日,在苏州监狱被关押了7月零27天的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七人,终于出狱。傍晚时分,当他们走出看守所大门时,早已等候在外面的家属和200余民众高声欢呼,一时间军乐声、爆竹声、口号声、救亡歌曲声此起彼伏。沈钧儒、邹韬奋等七人热泪盈眶。沈钧儒代表大家对各报社记者发表讲话说:“钧儒等被法院羁押,迄已半载,虽陷囹圄,然身体颇感舒服。今日步出狱门,见抗敌之呼声已遍全国,心中更万分愉快,吾人当不变初衷,誓为国家民族求解放而奋斗。”一番话,将七君子矢志不移的抗日精神表达得淋漓尽致。

七君子出狱后与马相伯杜重远合影

后来,抗日战争形势的进一步发展,迫使国民党对《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作了修正。国民党高等法院终以沈钧儒等抗日御侮及联合各界救国之事,均与现在国策不相违背为由,撤回了原先对七君子的起诉,这已是一年半之后19391月下旬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