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约型社会档案专题指南

【背景情况】上海解放初期,国民党对上海实行封锁,企图从经济上窒息新生的上海。为了克服当时财政经济困难问题,华东局和上海市委制定了反封锁斗争的六项方针,第6条即为节衣缩食、精简节约。由此,市公用局颁布了《关于非工业用电节约办法》、《关于省用自来水的公告》;市总工会发动和组织工人积极开展厉行节约、清仓利旧、试制代用品、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等活动。1949年8月,上海财经会议作出了精简节约(如减薪)等决议,市委先后发布了《关于成立社会节约研究委员会》、《关于上海各机关实行节约的几项具体规定》等通知。1950年,根据中央《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上海市委和市政府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实施整编方案、精简机构等节约运动。通过一系列措施,上海经济形势得到了根本好转。

1950年10月抗美援朝运动发生后,全市各条战线响应毛主席提出的“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号召,开展了爱国增产节约运动(增产节约与爱国公约运动相结合)和劳动竞赛,工人们提出了大量的增产节约和生产合理化建议。

1951年10月以后,在全国开展的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运动中,暴露了国家机关、国营企业中存在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11月市委成立了精简节约委员会。迫于改变当时上海因产品不合格和管理不善造成极大浪费的需要,决定全面开展增产(精简)节约运动。中央于12月开展了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上海随之展开,成立了以潘汉年为主任的上海市增产节约委员会及其领导下的节约检查委员会。市增产节约委员会编制了多期增产节约简报,及时反映增产节约运动开展情况、交流经验、说明工作方针和政策。节约检查委员会依靠组织,发动群众,开展自我检查和群众检举相结合的方法,对人力、财力、物力的使用是否合理、适当,有无浪费等行为进行深入的调查。“三反”运动于1952年3月结束,教育了全党大多数干部,树立起了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

1953年开始实行第一个国民经济计划,上海各行各业的增产节约运动蓬勃开展,市政府办公厅颁布了《临时节约办法》(草案)、《节约计划》,市建设委员会、市公用局等政府部门对增产节约工作执行情况做了汇报总结。

1955年6月起,上海和全国一样,还开展了全面节约运动和劳动竞赛。当时已深刻认识到我们这一人口众多、经济落后的大国要建设社会主义,必须贯彻艰苦奋斗的精神。中共上海市委发布了《关于在工商企业中开展全面节约运动的指示》、上海市计划委员会颁布《关于上海市节约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工作制度的意见》(草稿)、上海市财政局、市供电局等政府职能部门都编制了开展节约运动的方案和总结,组织基层交流厉行节约经验。增产节约运动一直持续到“一五”计划完成。

1958-1960年的三年大跃进运动带来生产资源的严重浪费,因此从1958年起,上海市委就作出了反浪费的指示,并于1959至1960年成立节约煤、电、木材等资源的三节办公室。1960年8月为响应中央号召,中共上海市委发动全党全民开展了粮、钢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1958年至1961年期间,市委、市人委先后颁布了《关于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和办公开支的紧急通知》、《关于节约用电的通知》、《关于在工厂企业中贯彻厉行节约规定》、《关于在全市工厂企业内开展一次清仓运动的通知》等文件,有效地保证了节约运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中共上海市委工业生产委员会召开《节约用煤用电经验交流大会》、上海市工会联合会办公室在全市掀起节煤、节电、节油竞赛活动,大力推广各种节约能源的先进经验。1963年,上海市委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又开展了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投机倒把、浪费、分散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与全国“比学赶帮超”活动相结合,1964年再次掀起了“增产节约”运动的新高潮。同时1963至1964年,上海各界又开展了“学习好八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的活动。

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干扰,我国能源管理相当混乱,严重地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部署,上海不断加快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和法制的建设。

首先,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上海节能工作从单纯依靠行政管理,逐步过渡到建立法规、以法治为主要手段。1985年起,上海开始加强节能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1985年上海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上海市第一个节能法规《上海市工业企业节约能源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于1986年1月1日起执行。1998年上海市人大通过了《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并于1998年10月15日公布执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颁布实施后,在全国率先出台的第一个地方性节能法规。之后,市府相继颁发实施了《上海市集中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上海市节能监察办法》、《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节能检验测试服务管理办法》等一整套配套法规,从而保证了国家对能源实行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政策的有效实施。

其次,为了统筹全市的节能工作,制订方针、政策和措施,并督促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领导和科学管理机构的建设。1984年,统筹负责全市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上海市经济委员会节能办公室成立。1986年,市经委指定上海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为本市能源利用监测单位。1988年,上海市节能产品评审委员会成立,根据市标准计量局颁布的《上海市节能产品评审办法》,率先在全国每年从企业自愿申报的节能产品中,评选出一批优秀节能产品,命名为“上海市节能产品”,并授予“标志”。1998年,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基本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国第一支节能执法队伍----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成立,这标志着上海市的节能监督检查已纳入法制化轨道,经过多年的执法实践,节能监察中心已拥有一整套规范、有序的执法模式,一支专业技术过硬、思想素质高的执法队伍,并以显著的执法效果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

为了缓和电力、燃料等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增强全民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杜绝浪费的自觉性,深入、持久地开展能源节约工作,1979年国家经委决定把每年11月定为“节能月”,康世恩副总理在《全国第一次“节能月”广播电视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市政府为正确贯彻会议精神,通过广播、报刊等媒体在全市大张旗鼓地宣传节约能源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节能措施的执行情况;大力推广和应用技术比较成熟、效果较为显著的节能新技术和新方法;加强节能的组织领导,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总结交流节能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标兵,开展节能竞赛活动。这一系列措施增强了全民节能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1989年,国务委员邹家华同志在全国“双增双节”电话会议上发表了“广泛开展‘双增双节’运动,确保工交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讲话,大力提倡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江泽民、朱镕基同志在全市“双增双节”动员大会上指出,长期以来,上海高物耗、高能耗的粗放型发展道路违背了自身一无能源二缺原料的特点,能源和原材料的紧张已成为经济发展最为突出的矛盾。因此,我们要统一思想,挖掘潜力,一方面要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步伐,减少浪费,降低能耗;另一方面要节省财政开支,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和行政经费。为此,市府提出两年实现节约能源、原材料8%的目标,进一步突出抓好节约能源、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大力提倡和鼓励各方面节约用煤、用电、用油、用材、用水。1990年,为广泛深入宣传《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能源政策法规,宣传报道能源建设现状、发展规划,交流推广节能技术和先进经验,上海主办了《90’上海节能宣传周》活动,李鹏总理等领导同志为活动题词并讲话。通过媒体的大力宣传,使全民节能意识得到了增强,节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2005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强调必须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中央精神,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从自身做起,带头厉行节约,在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同时,围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这一主题,组织全社会开展创建节约型社会的活动,通过总结和推广节约型社会建设中的经验和典型,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节约的路子。8月,上海举办了“上海百万家庭节约活动”,力求在全市努力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韩正市长代表一普通家庭积极响应号召,并在上海家庭节约倡议书签名。

【档案分布】上海市档案馆馆藏建设节约型社会档案有数千卷,档案起止时间为1949年至2005年。档案主要分布在:馆藏中共上海市委(A1)、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A22)、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B 1)、上海市化工局(B76)、上海市第二商业局(B98)、上海市冶金局(B112)、上海总工会(C1)等全宗,以及馆藏现行文件中。现从中挑选出1300条案卷文件级条目构成《建设节约型社会》档案专题目录。

【档案内容介绍】《建设节约型社会》专题分为建国初期至1957年的增产节约活动、大跃进至1966年的增产节约活动、改革开放后节约型社会建设三个阶段。

一、建国初期至1957年的增产节约活动。主要有:市委关于上海各机关实行节约的几项具体规定(1949年)、关于全面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1951年)、关于成立市委精简节约委员会的通知(1951年)、关于上海市全面节约情况的报告(1955年)、关于开展精简节约、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指示(1951年)、市委宣传部关于充分利用报纸合理使用学习文件的通知(1957年)、上海市人委关于上海市各级机关节约方案(1957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临时节约办法(1953年)、市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市节约原材料工作的报告、市总工会关于增产节约劳动竞赛的总结(1955年)等文件。

二、大跃进至1966年的增产节约活动。相关档案有:市委关于节约用电的通知(1958年)、关于严格制止物资运输、管理和使用中严重浪费现象的通知(1959年)、关于立即发动全党全民坚决开展以粮、钢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的通知(1960年)、关于上海市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压缩销量的报告(1960年)、市委宣传部关于压缩和控制报刊书籍用纸的情况汇报(1961年)、市委增产节约办公室主编的增产节约运动简报(1963年)、中共上海市委工业生产委员会关于节煤、节电和节木工作的通知(1963年)、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压缩办公开支、紧缩团体购买力的规定(1959年)、批转公用事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节约用水工作的报告》的通知(1960年)、上海市人民委员会转报国家经济委员会批准的《上海市废旧有色金属回收管理暂行办法》(1964年)、上海市人民委员会转报国家物资管理总局批准的《上海市废钢铁回收管理暂行办法》(1964年)等文件。

三,改革开放后的节约型社会建设。主要相关档案有: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199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工业企业节约能源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1985年)、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泽民、朱镕基同志在全市双增双节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1989年)、市政府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坚决完成压缩行政经费任务的报告》的通知(1985年)、市府关于对政府机关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扬艰苦朴素作风的若干规定(1988年)、市府关于发布《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令(2005年)、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双增双节,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的通知(1990年)、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建立上海市节能服务中心的通知(1998年)、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节能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本市供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节能工作分工的通知(1989年)、市经济委员会节能办公室关于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抓好节约增效、努力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报告(1997年)、上海市节约能源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节能机构的通知(1981年)、市节约能源领导小组关于本市贯彻执行《关于节约石油的通知》的情况报告(1982年)、上海市财政局与市税务局关于支持双增双节运动的若干措施(1990)、市府所属各局关于节能工作措施和总结、上海市节约能源经验大会上各节能先进单位的发言材料、获市节约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先进企业的事迹等文件。

【价值评估】该专题比较全面地收录了自解放以来有关上海进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档案和文件,其中包括能源节约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节能先进技术和经验的介绍等内容,反映了上海五十多年来坚持厉行节约、艰苦朴素地建设社会主义的历程。这些档案资料,在中央大力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对进一步增强公民节能意识、如何科学有效节能大有可借鉴之处。

【整理鉴定及检索】《建设节约型社会》档案专题目录收录的档案、文件所涉及的全宗均已经过系统整理和鉴定,可通过计算机查询,其中部分档案和现行文件已对外开放提供利用。

(周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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