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沪警备司令部本部及各处
全宗号 Q127
淞沪警备司令部成立于1927年3月,同年9月改称淞沪卫戍司令部,1928年4月又改为淞沪警备司令部。抗战胜利后,奉令复员,1945年9月迁回上海办公,更名为淞沪警备总司令部,会同上海市政府、第三方面军办理接收事宜,担任淞沪区域内治安任务,并奉令接收日本驻沪宪兵队及各游杂部队。1946年9月,缩编为淞沪警备司令部。杨虎、白崇禧、钱大钧、熊式辉、戴戟、吴铁城、李及兰、宣铁吾先后出任司令。该司令部先后下设办公室、参谋处、副官处、外事处、交通处、军法处、稽查处、军需处、人事科、会计室、特务团、装甲汽车连、通讯兵连、军乐队等内部机构。1949年5月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
馆藏淞沪警备司令部本部及各处全宗档案共673卷,档案排架长度12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25~1949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组织人事类
有淞沪警备司令部及各处组织系统表、职掌表、官佐履历表,各处室组成人员名单、政工人员名册、各驻沪军事单位政工负责人名册、淞沪警备区机关通讯录、各刑侦大队名册、上海市民众自卫总队各区大队官兵名册等。
2.调查统计类
有上海市人口统计表,上海市各类电台统计表,对上海市专科以上学校情况调查表,中共上海市地下党活动情况调查表,共产党在各阶层工厂、公司、学校活动情况调查表,民盟在沪活动情况调查表,调查汉奸的文件等。
3.内务类
有淞沪警备司令部政治处处务会议、工作报告,外事处座谈会记录、管理外侨谈话会记录,外事处档案目录等。
4.政治类
(1)有中共地下党上海市负责人名单、监视共产党有关人员名单、逮捕共产党员名单、各大专学校进步学生名单,镇压学生运动纲领草案,四二六逮捕上海各大专院校学生名单,交大、复旦等院校学生运动的报告,汤恩伯关于镇压河南大学学生活动的命令,7579部队搜捕上海法学院及光华大学的代电及证明单据,稽查大队拘捕上海医学院学生的报告,汤恩伯关于学生逮捕处置办法的文件等。
(2)有关于治安问题的布告,颁发戒严通行证办法,淞沪保卫战交通计划,维护内部安全办法等文件,有关逮捕汉奸及处理敌产的文件等。
5.外事活动类
有淞沪警备司令部与外国驻军及驻沪外交官员、外侨往来的文件,如淞沪警备司令部与英国驻沪总领事签订关于优待中国军人搭乘英轮赴中国沿海各口岸之协定、调解葡萄牙驻沪总领事俱乐部纠纷事件的有关文件等。
上海市警察局
全宗号 Q131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任命宣铁吾为上海市警察局局长,负责接收改组日伪上海市警察机构。警察局内部设置几经改组,设有督察、行政、刑警、消防、总务、特刑等6处,人事、会计、统计、外事等4室,下设36个警察分局、1个水上警察分局及消防总队、交通大队、保安警察总队、义务警察总队、警察训练所、警察博物馆等。继宣铁吾之后,俞叔平、毛森等先后充任局长。1949年5月,为上海市军管会接管。
馆藏上海市警察局全宗档案共24074卷,抗战以前警察局的档案较为零散、单薄。档案排架长度238.4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30~1949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秘书室档案
有该局单行法规汇编,1945~1949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内部组织系统表,各区分局辖区和警力配备图及全市街道所造堡垒统计等。
2.人事档案
有该局各种人事规则、编制表、员警名册、国民党员调查表,员警任免、调迁、奖惩、考绩等文件,各分局、保安警察总队、交通大队、骑巡队员警名册,各分局、警察学校、消防总队、骑巡队、保安警察总队荐任委任职员名册简历,“飞行堡垒”组织情形和名册,中美合作所警官班第一期学生名册,中央警官学校警官班学员名册等。
3.督察处档案
有该局1949年1~5月所发各种法令法规,征集防御工事物资文件,密查、缉捕中共地下组织和人员的函件和报告,调查工运、学运有关文件,各分局员警奖惩情况报告,对各分局员警缺勤情形的处理文件等。
4.行政处档案
有剧场、舞厅、旅馆等特种营业管理规则,警区划分,警宪、水警和港警职权划分文件,烟民登记名册、缉办烟犯名册,取缔违章建筑、渡船、交通、舞校、无照舞女、按摩院、妓院、伴舞女招待、赌博、制售爆炸品、出版黄色书刊、进步刊物、黑市黄金交易、私套外汇等文件,戏院、剧场、饭店、旅馆、浴室、金号、银楼、典当行等开业审核登记文件,外侨异动报告、有关各国驻沪领事情况等。
5.刑事处档案
有调查美军伤害市民案、汉奸案文件,没收、发还日伪占用财产文件,处理谋杀、自杀、盗窃、烟毒、抢劫、敲诈、绑架、诱拐、诈骗、扰乱金融等刑事案件有关文件,市民自杀、他杀统计表等。
6.政治处档案
有收集的中共地下党在沪活动情报,中共组织的苏、浙、皖、赣等地行政公署活动情报,新四军活动情报,老闸、邑庙、龙华分局调查夏衍来沪活动情报,新成分局呈报朝鲜共产党在沪活动情报,收集的苏联塔斯社情报,调查新台湾同志会上海特别分会情报及新台湾同志会会章,各分局调查处理房产纠纷和劳资纠纷经过报告等。
7.总务处档案
有接收日伪房屋、发还房屋、租赁房屋函件,各分局、骑巡队、消防总队等维修、租赁房屋的函件,枪械配发统计表,各分局申请换发枪支、制服文件等。
8.统计室档案
有上海市军政机关一览表、该局特务股1934年破获共产党案统计表、各区人口统计报表、该局历年统计月报表等。
9.消防处档案
有请市政府拨给江海关“普济”“沪宁”救火艇文件,通知大世界改善消防设备函件,取缔不符合消防规定的建筑和处理私囤易燃物品案有关文件等。
10.会计室档案
有该局、各分局、保安总队、警察学校等侦缉费、购置费、修缮费、职员补助费、拘留人犯费、抚恤费等清册,历年年度岁出及岁入概算书,总账、分类账、现金日记账等账册。
11.义勇警总队档案
有各分局义务警察调查表、义警总队官佐名册、申请入队志愿书等。
12.警察训练所档案
有该所教职员履历表、学员名册、同学录、结业同学纪念册,经费预决算书、经常费传票等。
13.保安警察总队档案
有该总队各分局辖区图,驻卫警名册,中纺公司驻卫警大队会议记录,人员任免、迁调、奖惩文件等。
14.政治类档案
有调查、监视中共地下党活动情况报告,协助中统逮捕有共产党嫌疑人员文件,中共在沪工作人员名单、自首分子名册,申新九厂二·二罢工事件被捕工人讯问笔录,交通、复旦、中华工商专科、新建中学等校被捕罢课学生口供材料,舞潮事件中被捕人员的讯问笔录,上海市各界领袖人物调查等。
15.剪报
有共产党、国民党高级领导人、国民党左派、著名民主人士剪报资料,中共地下斗争情况、申九工运情况照片、全国各地学运情况、美国华莱士辞职情况、蒋介石顾问端纳等剪报资料。
16.博物馆档案
有该馆组织规则、办事细则,陈列物品目录表,该局警犬训练照片,为征集陈列品与有关单位往来函件等。
17.人事档案
有该局各员警的人事材料等。
18.外事科档案
有美军事机关对美军在沪人员肇事情况的调查,外侨居留申请、出境签证申请文件,外侨户口调查表等。
19.枪械资料
有枪械子弹鉴定报告、警犬组工作日记、警犬健康检查表、枪支执照申请书等。
上海市保卫总团
全宗号 Q169
上海市保卫总团设立于1927年,其前身为上海市民自设的保卫团,1927年上海特别市成立后接管上海县各保卫团,成立淞沪保卫团办事处,隶属上海市公安局,主要职责为协助警察治安、担任巡查警戒、组织军事训练。主任李显谟。1929年改为保卫团整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孙葆容。1931年改组为保卫团管理委员会,1934年改组为上海市保卫委员会。
上海沦陷后,日伪上海特别市保安司令部成立保安队,陈公博兼任保安司令。抗战胜利后,上海市保卫委员会恢复,下辖保卫总团,团长容有略。同年撤销,常备队改编为上海市警察局保安警察第2总队。
馆藏上海市保卫总团共有档案59卷,档案排架长度2.4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27~1949年,按问题分类,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总类
有该团各项规定,市民要求设立保卫团的文件,市民加强淞沪保卫团工作建议书,上海保卫总团队务会议录,淞沪保卫团每日口令簿,该团进行交通及机构调查的训令,各大队发给各中队的训令,有关厂家为被捕者作保的文函,该团筹备经费、捕获窃贼的文件,沪中区团第8中队协助警察局维持治安、缉捕逃犯、整肃纪律、协助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官来沪搜集战犯罪证的文件等。
2.组织人事类
有上海市民众自卫司令部团防委员会组织纲要,保卫总团撤销、常备队改编为保安警察的文件,该团各大队兵力驻防表,该团沪南区团第二大队、浦东保卫团、沪中区团第一大队官佐士兵名册及第二大队情报小组编制表,该团人事调遣文件、人员旬报表、人员嘉奖文件,团员入团保证书及家庭调查表,日伪上海特别市保安司令部人员履历表、保安大队及各区队官兵名册,日伪清乡委员会上海分会各清乡队名单,日伪保安队兵力配备及组织系统图表等。
3.调查统计类
有该团各区公所、警察局和派出所的调查表,各队武器弹药清册,官佐房屋登记表,注册开办、服装经费捐册等报表等。
上海特别市公安局
全宗号 Q176
上海特别市公安局成立于1927年7月,由前淞沪警察厅改组而成,隶属于上海特别市政府,其主要职责为管理全市的警政治安工作。局址设在南市大东门警厅路,辖有毛家街、老西门、肇周路、浦东、烂泥渡、长安路、宝山路、天吉里、曹家渡、吴淞商埠等7个分局及20个分所。7个分局后分别易名为十六铺、西门、浦东、高桥、新闸、北站、曹家渡分局,还有市中心分局。1930年7月该局改称上海市公安局,1937年1月更名为上海市警察局。沈毓麟、戴石浮、陶鹤书、黄振兴、廖斌、袁良、陈西曾、文鸿恩、文朝籍、蔡劲军等先后出任该局局长,内设机要、勤务督察两个处及三个科。
馆藏上海特别市公安局全宗档案共435卷,档案排架长度8.8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22~1930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组织人事类
有该局组织系统表,官警、职员统计表,各分局、警察所一览表,该局1930~1934年职员录,1931~1937年各分局、警察所、警察总队、水巡队和侦缉队官佐长警名册,1932~1937年各区、分局警长姓名、年籍、指纹清册,1931~1937年长警请假、革职、提升清册等文件。
2.业务类
有该局1928~1929年工作简报,该局所辖各警区、警察所、水巡队和警察大队业务报告,《上海特别市公安局警市教练所概览》(1934年),管理户口、剧场、公寓、旅馆月报表,《上海市警区图》(1932年),《水巡队辖境图》(1930年),办理强盗案、绑架案、烟毒案文件,1934~1936年在押人犯统计表,《辖境内商业统计图》(1936年),辖境内市民职业、籍贯统计表,《上海撤兵区域接管实录》(1932年),该局侦缉中共地下组织及人员活动情况报告等文件。另有少量日伪上海特别市警察局统计图表、章则等。
3.财务类
有该局财产目录、员工薪津表,各所属分支机构领款单、经费支出报告等。
上海监狱、上海地检看守所等全宗汇集
全宗号 Q177
1903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在虹口华德路建造监狱,因其地近提篮桥,俗称提篮桥监狱,1905年建成。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该监狱于1943年由汪伪政权接收,更名上海监狱。抗战胜利后,该监狱由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接管,改称司法行政部直辖上海监狱。本全宗内除上海监狱档案外,另有上海地方检察署看守所,上海地方法院第一、第二、第三看守所,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看守所,上海江苏第二监狱分监的档案。
馆藏上海监狱、上海地检看守所等全宗汇集档案共8780卷,档案排架长度72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848~1950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罪案登记类
有上海监狱内各种人犯的案例调查,包括盗窃、杀人、吸毒贩毒、抢劫等共计约5700件。
2.监所管理类
有上海监狱监务会议记录,监所训练看守办法、监所法令,囚犯作业月报表,上海监狱囚粮、囚衣购置、分配文件,狱务日志、一周大事记,人犯假释文件;上海地方法院看守所犯人名册,囚粮购置、分配有关文件,上海地方法院囚犯月报表;上海地方检察署看守所犯人指纹簿;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看守所囚粮及囚衣添置有关文件,囚犯保释名册;上海江苏第二监狱分监对囚犯教诲、教育有关文件,监狱卫生管理,囚犯囚粮统计等。
3.人事类
有上海监狱职员名册、看守名册,履历表,考绩、奖惩及任免迁调有关文件;上海地方法院看守所职员履历表,看守名册,人事任免、迁调及奖惩有关文件;江苏上海第一特区法院看守所职员考绩表、履历及任免、迁调文件,公务人员任用规章,各省司法人员暂行办法;上海江苏第二监狱分监职员及看守名册,职员任免、迁调、叙俸等有关文件。
4.秘书行政类
有上海监狱财产目录及家具登记,职员食米、配购,购置职员、看守制服,启用印信有关文件;上海地方法院看守所请拨枪支弹药、修缮建筑、维修设备有关文件,看守人员食米及改善伙食等有关文件。
5.财会类
有上海监狱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出纳日记账;上海地方法院看守所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会计室关于经费使用、概算、预算的文件,收支传票;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看守所会计制度,会计支出计算月报,预决算,所得税事项及经费出纳有关文件;上海江苏第二监狱分监会计制度,预决算及年度概算,经费出纳文件,支出计算月报等。
江苏上海地方法院
全宗号 Q178
江苏上海地方法院前身为上海地方审判厅检察厅,成立于1927年11月。该院下分审判、司法行政、检察官等三部门。沈锡庆任院长,钟尚斌为首席检察官。江苏上海地方法院主管除租界外的上海地区民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1937年结束活动。
馆藏江苏上海地方法院全宗档案共699卷,档案排架长度18.4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30~1941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司法行政类
有该院检察处看守所全部人员名单、书记官以上人员名单,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等官俸表、发薪名册,偷漏关税案件罚金充奖规则,司法收入及行政开支、经费收支及账册簿移存清册,决算书、收入计算书表等。
2.刑事类
有关杀人、强盗、诈欺、枪杀、伤害致死、过失致人死、杀人伪证、侵占、强奸、盗窃、恐吓、伪造文书等案件的审理文件。
3.民事类
有关妨害家庭,离婚,赡养费,脱离家属关系,确认身份,确认继承权、产权、土地所有权、抵押权,定金,借款,欠款,抵款,票款,欠租,押款,贷款,契约,遗产,析产,争产,债务,占地,追租让地,迁让,买卖赔偿,宣告破产,申请拍卖抵押物,执行异议等案件的审理文件。
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兼上诉院
全宗号 Q179
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兼上诉院成立于1927年1月1日,先后由徐维震、卢兴源、何世桢等担任院长。主要职能为受理外国领事裁判管辖的案件及租界内民刑案件、违禁案件、政治案件等。内设民、刑两庭。1930年4月1日,改组分立为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与江苏上海特区地方法院,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兼上诉院随之结束。
馆藏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兼上诉院全宗档案共315卷,档案排架长度8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27~1930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政治类
有镇压革命人士卷,取缔共产党书报、刊物、出版社和书局等训令,查获共产党《秘密工作须知》小册子,共产党员名单和苏联大使馆人员活动情况,镇压革命活动的法令法规等。
2.法规类
有租界判决救济办法、呈请规定总司令部等提犯办法、特种刑事诬告治罪法、临时法院与领事协商出庭办法、各国旧约废除后临时办法、特种刑事临时法庭取消办法、交涉署民事案上诉办法、华洋案上诉分审级并限制上诉的办法、鸦片烟案罚金提偿办法等。
3.组织人事类
有修正组织大纲,组织中外联合委员会的材料,该院派员参加劳资仲裁会议的文件,推选梁仁杰担任刑庭庭长的材料,临时法院院长接印上任、各书记官任用、招考的材料,上海律师公会会员册、履历表,纳税华人会选举华董事、委员名单,呈报就职日期,军政部军管团开除学生的名册等。
4.业务类
有临时法院查扣惠安轮船的文件,封闭《江南晚报》、查封新申报馆及字林报馆的文件,江阴县政府函请代查长兴公司立兴洋行的文件,为英兵殴毙张学亮的交涉文件,批准上海交行呈请作废汇票案的文件,江苏交涉署关于收回会审公廨的文件等。
5.图表、清册类
有市区域图、商埠区域图、国旗国徽图样,统计大纲调查表,该院移交的会计科款项、特区地方法院庶务事项清册等。
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
全宗号 Q180
该院于1930年4月1日由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改组成立,原名江苏上海特区地方法院,1931年8月1日改名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管辖公共租界内一般民刑案件和检察事务,杨肇炯、周先觉、郭云观先后任院长,周先觉、胡宝麟、汪祖泽、向哲浚先后任首席检察官。该院直隶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内设民庭、刑庭、书记室、检察处,附设看守所、民事管收所,名义上具有独立的司法权,实际上大部分涉及外国人的案件仍须工部局律师部派律师起诉,该院检察官只能出庭陈述意见。另外,司法警察的头目也必须由工部局警务处推荐,高二分院方能委任。1941年12月8日,该院被汪伪政府接收。
馆藏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全宗档案共37455卷,档案排架长度288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30~1941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总类
有该院沿革、办事细则、协定纲要表、院务会议录及各种收支账册等。
2.审判行政类
有该院刑事涉外案件报告表,通缉书,工部局捕房送案名单,1930年至1932年刑事判决书,焚毁赌具、烟土、烟具、淫书清册和赃物清册及各种民事纠纷调解笔录等。
3.案件类
有该院受理“血魂除奸团”炸毁售卖日货商店案,张国成等张贴救亡标语案,中国肥皂公司、正丰染厂、英商祥泰木行等工人罢工案,王长林暗杀“大名会”会长蒋宗衡案,钱鸿业被刺案等公共租界内各种民事、刑事案件的诉讼、审判等文件。
4.看守所、民事管收所管理类
有看守所教诲工作报告、在所人犯表、囚犯口粮用款清册,民事管收所囚粮用款清册、民事管收所囚粮结算日报等。
5.人事类
有该院职员录、司法警察名册,公务员动态月报表,民事管收所公务员名册、考绩表,任命通译官有关文件等。
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
全宗号 Q181
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于1930年4月1日正式成立,管辖上海公共租界内一审政治案件和地方法院民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和检察事务,徐维震、沈家彝、郭云观先后任院长,王震南、郑钺先后任首席检察官。该院内设书记室、民庭、刑庭、检察处,附设江苏第二监狱分院,名义上具有独立司法权,但大部分涉及外国人的案件须由工部局派律师起诉,该院检察官只能出庭陈述意见。司法警察则与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合用。1941年12月8日,该院被汪伪接收而结束。
馆藏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全宗档案共5569卷,档案排架长度42.4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30~1941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总类
有该院会议录,民法刑法法令规则,工部局律师上诉最高法院办法,国民政府、国民党党部、工部局有关镇压共产党和爱国革命人士及工人罢工案件的指示,处理共产党自首办法,工部局法律部公函等。
2.政治案件类
有该院取缔美籍第三国际代表格拉尼赤出版宣传共产主义杂志的有关文件,审理共产党嫌疑犯、爱国革命人士参加集会、散发传单、张贴革命标语、出售《革命日报》《国民日报》等刊物的政治性案件等。
3.上诉案件类
有该院审理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一审民事刑事案等的上诉案件,历年案件表,转报地院死刑案等。
4.监狱管理类
有该院筹迁监狱文件、囚犯教诲工作报告、囚犯名册、监所西犯调查表等。
5.律师管理类
有该院律师惩戒委员会组织法,委员任免文件,律师请领证书、登录文件,律师被惩戒文件,律师名册、律师公会会员录等。
6.人事类
有该院职员录,职员任免、迁调、叙俸晋级、奖惩、考绩、请求抚恤等文件,江苏省反省院“自新”人名册等。
江苏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
全宗号 Q182
江苏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于1931年8月由法租界会审公廨改组成立,管辖法租界民刑案件的审理和检察事务,应时充、王思默、柏鹏、杨琦、陈懋威先后任院长。该院内设书记室、民事地方庭、民事简易庭、民事执行处、民事调解处、刑事地方庭、刑事简易庭、刑事执行处、检察处等部门,名义上具有独立的司法权,实际检察权控制在公董局手中。1940年8月,被汪伪政权接收。
馆藏江苏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全宗档案共10583卷,档案排架长度116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31~1940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综合类
有江苏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设立法人登记处、发布有关法人登记规则及办理有关企业登记卷,该院司法印纸额数证明书及该院各类图章,该院关于答复成立前有无道契登记事项等司法业务与江苏上海地方法院来往文件,该院关于民事查封扣押命令,申请签发搜索票、拘票、通缉票的文件及民事拘票和搜票,关于申请更定刑期案、减刑案、上诉的文件,该院民刑事判决书,刑事开庭审理单;该院办理代管上海地院案件的文件、暂代保存上海地院案件的文件;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审判长命警士调查案件、启封已查封物资等事项的刑事指挥令,该院遵照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上海、浙江、江苏地方法院等机构的要求命该院警士调查嫌疑犯及有关案件、查封物资、追捕案犯、迎提案犯、通知侦探处经办案件等的训令及该院警士(包括法租界行政捕房政事部巡捕)的调查报告,验尸死者名册;该院分类账、有关案件收入月报表等。
2.审理案件类
有该院历年审理法租界内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的文件,如关于绑票、强盗、行劫杀人案、掳人勒赎案、妨害秩序案、遗弃案、妨害风化案、伪造印章案、毒品案、侵占案、赌博案、滥发支票案、恐吓案、妨害农工商案、道契过户、声请发给营业执照、声请执管遗产证等案件审理的文件。
3.监狱管理类
有该院第二特区监狱接收部移交清册、囚粮统计表等。
4、统计报表类
有该院历年没收赌具、烟具清册,办案进行簿,刑事审理登记簿,公证文件索隐簿、收案簿,扣押查封拍卖命令登记簿,诉讼卷宗保存簿、检查簿,民、刑案件归档日记簿等。
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
全宗号 Q183
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于1931年8月1日成立,管辖法租界重要民刑案件和地院一般民刑上诉案件的审理和检察事务,梁仁杰、杨鹏先后任院长,乔万选、彭望邺、赵士北先后任首席检察官。该院内设书记室、民庭、刑庭,附设上海第二特区监狱,名义上具有独立司法权,实际仍须由公董局巡捕房起诉。1940年11月8日,该院被汪伪政权接收。
馆藏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全宗档案共471卷,档案排架长度9.6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31~1940年,按问题分类,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1.政治案件类
有该院判决共产党进步人士一览表;法商水电公司临时主席徐阿梅号召工人罢工,共产党员俞之华等秘密集会,华侨印刷所经理应展鹏承印《上海新报》,杀死顾顺章家属,进步人士散发革命传单,出售《抗争报》等案件。
2.上诉案件类
有该院受理的江苏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民刑上诉案件等。
3.律师管理类
有外籍律师登记表等。
最高法院上海特区分庭
全宗号 Q184
最高法院上海特区分庭于1938年2月成立,是最高法院驻上海的派出机关,专门受理上海租界内不服江苏高二分院、高三分院判决之刑事、民事上诉案件。该院审判由推事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翁敬棠任庭长兼审判长。1941年12月8日结束。
馆藏最高法院上海特区分庭全宗档案共24卷,档案排架长度2.4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38~1939年,按时间分类,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内容是该院1938年和1939年案件判决书。
上海地方法院
全宗号 Q185
上海地方法院于1945年10月1日接收汪伪上海第一、第二地方特区法院后成立,设址浙江北路191号,负责管辖上海市区各类初审案件,1948年上海高等刑事法庭成立后,部分政治案件移交该庭审理。该院隶属上海高等法院管辖,查良鉴任院长。1949年5月27日,被上海市军管会法院接收处接管。
馆藏上海地方法院全宗档案共80788卷,档案排架长度738.4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45~1949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司法行政类
有该院成立法人登记处文件,职员名册、履历表,职员任免文件,看守所职员任免文件,人犯名册,律师登记表、律师申请复业文件,会计师登记表等。
2.司法业务类
(1)民事类 有该院对妨害家庭,离婚,确认继承权、产权、土地所有权、抵押权,定金,借款,欠款,欠租,契约,遗产,债务,破产,申请拍卖抵押物等案件的审理文件。
(2)刑事类 有该院对有关杀人、抢劫、强盗、欺诈、伤害致死、侵占、强奸、恐吓、吸毒、扰乱金融、贩卖人口、非法持有武器等案件的审理文件。
上海地方法院检察处
全宗号 Q186
上海地方法院检察处于1945年9月接收汪伪上海地方法院检察署后成立,负责侦查犯罪及执行刑罚事项,黄亮任首席检察官。该处首席检察官下设执行处、书记室、法医室、指纹室、通译室、法警室等6个部门。1949年5月27日,被上海市军管会法院接收处接管。
馆藏上海地方法院检察处全宗档案共54194卷,档案排架长度120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45~1949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司法行政类
有该处1947年工作报告、1948年处务会议事录,刑事案件月报表、刑事涉外案件月报表、刑事已结未结案件月报表,职员录,职员调查表、履历表,职员任免月报表,检察官任免文件等。
2.司法业务类
有该处对杀人、抢劫、强盗、欺诈、伤害致死、伪证、赃物、强奸、恐吓、吸毒、伪造货币等案件的侦查文件。
上海高等法院
全宗号 Q187
上海高等法院于1945年8月26日接收汪伪上海高等法院后成立,负责审理上海地方法院上诉的刑事民事案件、上海高等法院检察处起诉的重大刑事案件,,1948年上海高等法院特种刑事庭成立后,部分政治上诉案件移交该庭审理。该院下设民事庭3个、刑事庭3个、书记室等,郭云观任院长。1949年5月27日,被上海市军管会法院接收处接管。
馆藏上海高等法院全宗档案共9837卷,档案排架长度60.8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45~1949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司法行政类
有该院民刑案件统计月报表,汉奸清册、已判汉奸名单,该院组织法,职员录、履历表、员工家庭状况调查表,庭长、推事、法官、审判官等人员任免文件,上海地方法院院长庭长、上海看守所所长、上海监狱典狱长等人员任免文件,上海律师公会会员登记名册,有关上海犹太难民所、舞潮案等调查文件等。
2.司法业务类
有该院对共产党嫌疑、赔偿、确认所有权、家庭等共7300件案件的审理判决材料。
上海高等法院检察处
全宗号 Q188
上海高等法院检察处于1945年10月15日接收汪伪上海高等检察署后成立,负责管辖地方法院检察处侦查、起诉及重大政治案件的侦查、起诉等事项。该处首席检察官下设书记、人事、法警等部门,向哲浚、杜保祺、刘少荣先后任首席检察官。1949年5月27日,被上海军管会法院接收处接管。
馆藏上海高等法院检察处全宗档案共6163卷,档案排架长度28.8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45~1949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司法行政类
有该处职员名册、简历表,警员名册、高级职员一览表,检察官任用文件,收结案件统计表、侦查案件登记簿、涉外刑事案件月报表,军统局上海办事处移送汉奸名册等。
2.司法业务类
有该处对逆产、汉奸、战犯、通敌、危害民国、盗卖敌资、隐匿敌产、杀人、窃盗、伤害、诈欺、强奸、诬告、赌博、遗弃、重婚、鸦片等案件的侦查材料。
上海高等特种刑事法庭
全宗号 Q189
上海高等特种刑事法庭于1948年3月11日正式成立,直属司法行政部领导,专门办理政治案件的起诉和审理。该庭设庭长、首席检察官,其下设书记、法警、会计、看守所等部门,王震南任庭长,徐世贤、毛继和先后任首席检察官。1949年2月1日,被司法行政部撤销。
馆藏上海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全宗档案共736卷,档案排架长度16.8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48~1949年,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司法行政类
有司法行政部调查团召开座谈会记录,各地特刑庭成立简况,该庭呈报成立文件,看守所组织规程、工作报告、看守名册、人犯名册,司法协会缘起章程、职员名单、会员名单,上海律师公会和会计师公会会员录等。
2.司法业务类
有该庭关于经营金钞、买卖黄金、买卖外汇、扰乱金融、毁损交通器材、海盗、囤积及共产党嫌疑等共530余个案件的审理材料。
上海地方法院第一看守所
全宗号 Q191
江苏上海地方法院第一看守所创设于1917年,初属上海审判厅,1927年隶属于江苏上海地方法院,上海沦陷后改隶汪伪上海地方法院,战后归属国民政府上海地方法院,专押未决刑事犯。1931年,江苏上海第二特区法院在法租界成立,也设有看守所。上海沦陷期间,伪司法部设立上海高等检察所,建立看守所和管收所,前者关押未决刑事犯,后者收管未决民事犯。
馆藏上海地方法院第一看守所全宗档案共218卷,档案排架长度4米,档案起止年代为1933~1949年,实属各时期不同看守所档案的汇集,编有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上海地方法院第一看守所
有被告人名籍簿、出所簿、释票登记簿,上海地方法院看守所起诉簿,留守执行案犯案卷,未决人犯名册,被告人入所、出所簿,特种、普通刑事案犯清册,被告人羁押簿、男犯羁押簿,上海地方法院1948年各种刑事案件判决书、1947年赦免人犯释票等。
2.江苏上海第二特区法院看守所
有监狱名号索引,被告人名籍簿、入所簿、出所簿等。
3.上海地方检察署看守所
有被告人名籍簿、出所簿,管理人名册,外籍被告人名籍簿(1945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