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档案局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档案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档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总体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市档案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3项,分别赠送、交换、出卖国有档案复制件审批”、“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延期移交档案审批”,均已制定实施规范和编制办事指南,明确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内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所有许可事项不收取费用。全年共办理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6件,其中收到申请6件,受理6件,批准6件,均按照办理时限办结,办理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公开。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落实监管职责,深入研究档案出境审批事项监管工作,重点加强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行政许可批准活动的监管。

四、改革创新情况

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进一步为居民和企业办事提供方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筑牢档案安全防线。

五、监督纠正情况

完善内部有关监管措施,加强部门间业务交流,确保行政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年度市档案局未收到关于行政许可方面的投诉举报,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